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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洛英才最高可获百万元房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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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8-08-16 14:13:05    来源:洛阳日报    
      本报讯 (记者 李梦龙 通讯员 王莉)日前,《洛阳市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出台。根据《办法》,我市2018年6月21日以后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都能享受人才住房补贴,最高补贴额度100万元。
      根据《办法》,住房补贴主要分为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申请青年人才公寓三种方式,在我市城市区无自有住房且在我市城市区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的各类人才,均可申请住房补贴。首次人才认定受理时间为9月3日至9月17日,首次住房补贴申请时间为10月11日至10月22日。
      针对各类人才,《办法》设置了不同标准。其中,申请购房补贴者最高可享受100万元的补贴;申请租房补贴者最高可享受每月4000元补贴。此外,青年人才还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公寓,我市将在5年内统筹各种资源,建设筹集一定数量的青年人才公寓,最高可免除3年租金。
      市人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为做好引进人才住房补贴工作,我市已建立各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协调和部署我市人才住房补贴工作有关重大事项,及时了解引进人才住房需求,适时调整住房保障方式和标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提升人才住房保障的质量和水平,为在中原更加出彩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洛阳篇章提供人才支持。
      ■ 人才住房补贴的适用对象
      我市2018年6月21日以后全职引进的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
      ■ 全职引进的界定
      全职引进是指引进人才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每年在我市工作时间不低于6个月,并按规定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港澳台地区和外籍人才不受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限制。
      ■ 各类人才的界定
      1.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是指按照《河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和支持办法》(豫人才〔2017〕5号)认定的相应层次人才。
      2.高端人才是指符合我市“9+2”工作布局所需的创新型和紧缺型人才。主要包括省重大新型研发机构负责人、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负责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负责人;中国500强企业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经营管理及技术研发主要负责人;我市认定的创新型大院大所大企业主要负责人;获得“河洛英才计划”支持的团队负责人;获评“河洛大工匠”的高技能人才;在届的洛阳市优秀专家等。
      3.青年人才是指我市市直机关、市属事业单位、驻洛高校、我市企业(劳务派遣企业除外)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全职引进,或在我市创办经登记注册且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企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建设高校和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QS世界大学最新综合排名前100名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 申请限制条件
      在我市城市区无自有住房,且在我市城市区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自有住房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私有住房和拆迁安置住房。
      ■ 住房补贴方式
      住房补贴主要有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申请青年人才公寓三种方式。其中,购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在本市购买商品住房时发放的补贴;租房补贴是指政府向符合条件的人才自行租房时发放的补贴;青年人才公寓是指政府为解决青年人才住房需求而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
      顶尖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高端人才和青年人才均可以在我市选择申请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青年人才还可以申请青年人才公寓(只能申请其中一种方式)。
      青年人才申请青年人才公寓,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最高可以申请60平方米、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最高可以申请90平方米、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最高可以申请120平方米,均最高免除3年租金。我市将在5年内统筹整合各种资源,通过多种方式建设筹集一批青年人才公寓。
      ■ 补贴发放
      1.购房补贴、租房补贴最高享受3年,期满不得再次申请。已享受本市其他住房优惠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本办法的政策。
      2.购房补贴按年度核发,每年10月发放,3年内每年分别发放购房补贴的40%、30%、30%。
      3.租房补贴按季度核发,每季度首月发放上一季度租房补贴。
      更多政策信息和申请指南,请查阅洛阳人才工作网(http://www.lyrc.gov.cn/)、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y.lss.gov.cn/)、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http://www.lyzbj.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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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田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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