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我市出台《2019年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提出将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邀请第三方机构对洛阳市2018年以来的营商环境进行评价。评价对象包括各县(市)区(含伊滨经开区、高新区)、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片区及市直有关单位。
受邀参与此次评价的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专家组通过座谈、采集数据和实地走访等形式,针对我市2018年和2019年相关工作,设计了对标先进地区、精准对接上级要求、具备洛阳本地特色的评估系统。这套系统既囊括了世界银行关于营商环境评价的全部维度,又统筹考虑了各县(市)区经济规模和发展阶段差异,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评价客观公正。
“目前前期调研工作已基本结束,洛阳作为河南省首个启动市域营商环境评价的地市,在多项测评上表现良好。”中科院专家组负责人表示。按照计划,专家组将于年内公布初步测评报告,整体评估意见将在明年年初正式公布。
根据实施方案,在形成全市营商环境报告后,我市将公布各县(市)区和涉评市直单位排名,并实行排名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绩效奖金、评先树优、精神文明创建奖励、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四挂钩”。
日前召开的全市重点工作推进会指出,要坚持把营商环境作为洛阳发展的“命门之穴”,瞄准企业投资生产经营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持续在体制机制弊端上做“减法”,在加强服务和监管上做“加法”,着力强法治、宽准入、优服务,有效解决市场主体的准入、准建、准营问题。
下一步,我市将以“全市域打造营商环境,全领域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把2020年列为营商环境“全面提升年”,重点突破本次评价指标排名靠后的短板事项和关键领域的整改落实。通过落实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四挂钩”,倒逼各县(市)区创新审批和服务方式,优化服务流程,降低企业成本,最大程度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松绑减负,推动洛阳营商环境整体再上新台阶。(洛阳日报记者 陈曦 通讯员 刘伟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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