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创空间建设工作是我市实施创新主体、创新平台“双倍增”行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巩固延续国家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成果的重要举措。对于备案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众创空间的,我市将一次性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运营奖励。
国家级众创空间申报单位须登录国家众创空间申报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材料申报。省级众创空间申报单位须填报“河南省众创空间备案申请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提交至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对国家级、省级众创空间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出具推荐函并附汇总表。相关材料须在12月3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咨询电话:63910557。(洛阳日报首席记者 张锐鑫 通讯员 吕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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