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决定自2月8日起,全市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城市书房等公共文化场馆有序恢复开放。
市图书馆、市文化馆、市少年儿童图书馆于2月8日恢复开放。各县区图书馆、文化馆(站)和城市书房等公共文化场馆在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的基础上,报县区疫情防控部门同意后有序恢复开放。
各级公共文化场馆要按照文化和旅游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疫情防控措施指南》(2021年11月修订版)要求,严格落实预约登记、戴口罩、“一米线”、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和行程码、实名登记等措施。要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对入场人员数量进行总量控制和动态调控。要加强员工健康检测和管理、做好场馆消毒防控、加强对群众进出场馆的管理和服务、做好异常情况处置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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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