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宜阳县赵保镇小寨村路边的小梁坡上,一阵风吹来,幼小的松柏随风摆动,为这片土地披上满目青翠的“新衣”。然而,半年前,这里还是一处堆满垃圾的露天垃圾场,与周围的青山绿坡形成强烈反差。
小寨村环境的改善,得益于一份诉前检察建议。
“这个垃圾场未办理环评手续,也未采取无害化处理和任何防渗漏等防污染措施,堆放的生活垃圾来自周边多个自然村,已经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宜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翟新琪说,该院今年6月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向赵保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对该垃圾进行治理,消除垃圾场对周边环境和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辖区内生产生活产生的垃圾进行回收、利用、处理,从源头上治理周边环境污染。
收到检察建议后,赵保镇立即对该垃圾场堆放的垃圾进行清运,将土地平整后种上了松柏,环境大为改观。
“我们根据检察建议,制定了垃圾收集、处理和清运管理办法,规范垃圾处理程序,将生活垃圾全部运送到县垃圾填埋场集中处理。同时,通过广泛宣传教育,普及环境保护知识,引导全镇群众讲公德、讲文明,共建美好家园。”赵保镇相关负责人索银汉说,如今辖区各村整洁、卫生,环境更加优美宜居。
《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今年以来,宜阳县人民检察院以乡镇生活垃圾综合治理为着力点,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双赢多赢共赢”工作思路,积极、慎重、稳妥地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充分发挥诉前程序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作用,通过诉前检察建议“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
“我们对全县16个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存在生活垃圾露天堆放、严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等问题的5个乡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目前,存在的问题均已整改到位。”翟新琪介绍,该院根据检查情况,建议在各乡镇建立垃圾中转站,生活垃圾由专业机构集中收集、处理,并实施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范围村组全覆盖,标本兼治解决农村生活垃圾处理问题。
据了解,宜阳县人民检察院今年通过公益随手拍、12309检察服务热线、实地走访等多种途径拓宽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加大公益诉讼监督力度,对已发现的问题和已发检察建议建立台账,跟踪督促,确保检察建议落到实处。
今年3月,该院对县英烈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情况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管理保护英烈纪念设施的法定职责,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公益诉讼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宜阳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建设,紧盯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英雄烈士保护等领域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不断拓宽线索来源,践行精准监督的理念,注重诉前检察建议与提起诉讼相结合,积极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发挥保护公益的职能作用,真正成为公共利益“看护人”。(洛阳日报记者 申利超 通讯员 裴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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