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洛阳市获得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权,审批范围为洛阳辖区内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申请和办理,审批对象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
申请条件包括:用人单位为依法设立,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等。被聘人员应年满18周岁,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等。
实行“不见面审批”后,聘请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被聘外国人,可登录科技部官方网站,在政务服务平台项目中选择“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选择以“自然人”或“法人”的身份进行注册,点击“在线办理”直接进入“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全程在线办理。符合相关标准的,洛阳市科技局将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并采用邮寄方式发放相关证件。(洛报融媒记者 戚帅华 通讯员 王亚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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