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有效期至今年4月10日)相关规定,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补贴比例为20%,市、区两级财政按3:7比例承担,且最高每台10万元予以补贴,其他县区的财政补贴标准按最高每台8万元实施。
“本次188万余元市级财政补贴下发后,还将有440万余元的区级财政补贴陆续下发。”洛阳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批财政补贴是针对4月10日前取得特种设备登记证的电梯,也是按照《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申领办法》进行补贴的最后一批。
据了解,4月10日以后取得特种设备登记证的电梯,将按照《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规定,按8万元/台的固定标准实施财政补贴,其中中心城区内市、区财政按3:7予以补贴,其他县和偃师区、孟津区由本级财政直接补贴,确保三年行动期间加装电梯财政补贴不间断、群众申领更便捷。
今年以来,洛阳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作为推动城市提质、完善服务功能的重要民生工程强力推进。截至目前,洛阳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共322部。按照《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到2026年6月底前,都市核心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完成率力争在50%以上,孟津区和偃师区力争在20%以上,其他县力争在1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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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