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交友认识一男子,不料被骗60余万元
洛龙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民警梁佳伟说,近日,他接到一起报警称,辖区一名女子因网上交友被骗,损失有60余万元。他和同事从报警人陈女士处得知,去年2月,陈女士通过某交友平台认识了男子朱某,俩人互加为微信好友。朱某自称是我市某单位公职人员,利用此身份与陈女士发展成为男女朋友关系。
“朱某经常向陈女士嘘寒问暖,体贴入微,取得了陈女士的好感。”梁佳伟说,俩人交往期间,朱某以生病、垫付差旅费等为由,向陈女士借钱,陈女士少则数百元、多则上万元的给朱某转账。为了取得陈女士信任,朱某还将自己的身份证、户口簿发给她。从去年至案发,陈女士累计借给朱某60余万元。前不久,陈女士催促朱某还钱,对方以各种理由推托,且拒不照面,陈女士这才怀疑被骗。
随后,民警将朱某抓获。经调查,朱某没有固定工作,其发给陈女士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均经过后期处理。“朱某是1990年生、已婚,但将证件信息修改成1995年生、未婚。”梁佳伟说,朱某骗取得来的钱财全部用于吃喝玩乐。目前,朱某已被刑事拘留。
几种常见诈骗套路,您可要留意
办案民警说,眼下,婚恋交友类诈骗案件高发,属于十大诈骗类型之一。他们梳理总结了几种此类诈骗的常见套路:
1.婚恋网站交友诈骗。诈骗分子将自己包装成为成功人士,通过婚恋网站物色目标,以交公证金、押金等为由实施诈骗。被害人认为,客户上传的信息需要经过婚恋网站审核,因此断定客户信息是真实、有效的,便放松了警惕。
案例:市民刘倩(化名)通过某婚恋网站认识了一名男子“江某”,对方自称是深圳一房地产老板。俩人确定恋爱关系后,“江某”以婚恋网站规定的牵手成功需要参与公益项目为由,让她帮忙交8000元的公证金。刘倩对“江某”的身份深信不疑,帮其交了钱后,又被要求再交3.2万元,她这才意识到被骗。
2.微信交友诈骗。诈骗分子会在朋友圈发一些度假旅行的风景、豪宅、豪车等照片,将自己打造成“高富帅”“白富美”或大老板,与被害人建立联系后,以周转资金紧张等为由实施诈骗。
案例:栾川的李女士于2020年添加了一自称为“郭某”的男性为微信好友,俩人通过微信聊天确立了“恋爱”关系。随后,“郭某”以投标医疗器械等为由,骗取李女士数万元。李女士多次要求与“郭某”见面,均遭拒绝。其实,“郭某”是一名女性,真名为任某。任某因贷款压力大、手头紧,便虚构男性人物,以交友的方式骗取李女士钱财。
3.直播交友诈骗。诈骗分子利用网络主播的身份寻找作案目标,然后以谈恋爱、发私照等为由,诱导被害人充值打赏或转账。
案例:今年2月,西工公安分局破获一起直播交友诈骗。经了解,被害人小磊(化名)在某直播平台认识了一个“女朋友”,多次充值打赏后,对方以各种理由推托不见面。小磊发觉被骗后报警。民警赶赴广东等地,抓获姚某等犯罪嫌疑人近20人。原来,在姚某等人的组织下,指挥主播以谈恋爱的名义诱导被害人充值打赏、送礼物,从中非法获利。
4.发帖交友诈骗。诈骗分子打着“征男友”“征女友”的幌子,在网上发帖寻找作案目标,待与被害人建立联系后,再以生病、买衣服等为由向被害人骗取钱财。
案例:去年,洛宁县公安局民警抓获了一名涉嫌诈骗的男子张某。经调查,张某无经济来源,便以女性身份在网上发布“征男友”的帖子,被害人邵先生与其联系,俩人谈了一个多月的“恋爱”。“恋爱”期间,张某多次以节日送礼、购买衣物等为由向邵先生索取钱财,邵先生累计被骗5600余元。
民警提醒广大市民,网络上充斥着大量的虚假信息,一定擦亮眼睛,尤其通过网络交友更要谨慎,在不确定对方真实身份的情况下,切勿被对方的甜言蜜语、嘘寒问暖所欺骗,更不要轻易转账、汇款。如果想要交友寻找另一半,最好通过晚报红娘帮帮团等正规机构或平台。
“尽管婚恋交友类诈骗花样百出,诈骗分子会利用不同的包装形式实施诈骗,但‘相识、恋爱、骗钱’的套路不会改变。”民警说,一旦涉及金钱往来,绝大多数为诈骗,因此提醒大家应增强自我保护和反诈意识,避免造成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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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安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