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环境监测和气象预报结果,18日至23日,河南省北部、西部多地市高湿、静稳态势明显,包括洛阳市在内的12个地市将大概率出现连续2天以上的污染过程,部分时段可能出现重污染过程。按照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办《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以及《洛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和联防联控要求,经洛阳市政府批准,从2019年10月18日0时起,洛阳市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洛阳市将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以及建议性措施:
工业管控方面,要求各县(市)区按照2019年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确定的减排企业和“一厂一策”既定的减排措施,实施橙色预警管控,并向社会公开减排措施,接受监督。钢铁、焦化、氧化铝等15个实施绩效分级减排的企业,应严格落实不同级别下的减排措施。经批准列入保障类的企业,在满足保障任务需求的同时,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实行“以热定产”或“以需定产”,不得超标准或超范围生产排污。若超产能或超范围生产排污,一经发现立即移出保障清单。受工艺和安全运行的制约,应急启动前已经以较低工况、负荷运行,无法达到再次减排要求的,以最低工况负荷安全运行。本已停运的工业窑炉、燃煤机组、燃煤锅炉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禁止点火启炉。
扬尘源管控方面,要求各类施工工地严格执行“七个百分之百”防尘措施,预警期间除地铁2号线盾构施工、热力施工过程、抢险救灾施工作业外,各类施工工地(包括已审批工地)实施喷淋降尘、暂停土方作业、暂停渣土清运、暂停拆除作业、停止沥青摊铺作业、暂停有机涂料喷涂作业等减排措施;城市道路增加洒水保洁喷雾降尘频次,保持路面湿润不起尘。
移动源管控方面,要求城市区、县城区对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商砼车实施限行,过境车辆绕行城市区和县城区。禁止使用排放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国Ⅱ及以下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在城市禁用区使用。大宗原料和产品运输(日常车辆进出量超过10辆次)单位禁止使用国四及以下重型载货汽车(含燃气)进行运输(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等除外)。运输城市生活必需品(主要指米面油粮肉菜蛋奶等)、转运污水处理厂污泥、保障城市集中供热用煤、保障电厂脱硫用石的大型货运车辆,在做好封闭措施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市区行驶。
建议性措施主要包括引导公众减少室外活动,督促中小学、幼儿园减少开展室外活动等。(洛报融媒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马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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