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负责人说,以前,群众购买外地二手车时,需要到车辆原注册登记地的车管部门接受车辆查验,办理车辆转出登记,再携带车辆的纸质档案,回到住所地的车管部门,接受车辆查验,办理车辆转入登记。
二手车转移登记“跨省通办”实行后,如果二手车的转出地、转入地均已推行该政策,二手车买主可以直接在住所地(转入地)交易,并在住所地申请车辆转入登记,不用再到车辆原登记地(转出地)车管所查验车辆、办理车辆转出登记。
此外,二手车档案资料实行电子化网上转递,不用再提取纸质实物档案。因此,二手车转移登记“跨省通办”实行后,市民购买二手车,办理相关的车辆转移登记手续将更加便利。目前,我市已推行这项新政策。
该负责人说,二手车转移登记“跨省通办”仅限于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具体指“非营运”“营转非”“出租转非”“预约出租转非”等4类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新政策实施后,群众购买外地非营运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渠道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
●机动车在转入地交易,向转入地车管所提出申请
在车辆转入地完成交易后,二手车买主可以携带身份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材料,到车辆转入地车管部门申请办理二手车转移登记。车管部门将对机动车进行查验,待车辆转出地将该车的电子档案传递后,再审核办理车辆转入登记,重新核发的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牌。由于通过这种方式办理时,需要等待车辆转出地车管部门传递车辆的电子档案,所以无法在提出申请时当场办结。
●机动车在转入地交易,通过互联网平台提出申请
在车辆转入地完成交易后,二手车买主可以通过公安交通管理互联网服务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或网站www.122.gov.cn),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材料,提出车辆转移登记申请。
转入地车管部门在受理网上申请的同时,转出地车管部门将生成该车的电子档案,并从网上传递给转入地车管部门。在电子档案传递完成、车辆转移登记申请通过后,申请人将收到互联网服务平台“到业务窗口办理转移登记”的通知。
因为车辆电子档案的传递工作已完成,申请人到转入地车管部门办理车辆转入登记时,不用再等电子档案,因此这种方式是最便捷的。
●机动车在转出地交易或者因其他原因所有权发生转移
如果二手车在转出地完成的交易,二手车买主应向转出地车管部门申请办理车辆转出,并按规定提交证明、凭证,交验机动车。转出地车管部门按规定办理登记,制作车辆电子档案,并转递至转入地车管部门,转入地车管部门再按规定办理机动车转入。
需要注意的是,因其他原因所有权发生转移(法拍、继承、中奖等),必须用过这种渠道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洛报融媒记者 郭秩铭 通讯员 刘成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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