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7日上午8时40分许,洛阳市新安县交警在执勤中发现一辆依维柯车涉嫌非法改装。经查,车主不仅拆卸了座位,并且将车厢内部进行加固,宛如铁笼。随后,执勤交警依法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同时责令其恢复车辆原貌,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当天上午9时25分许,当地交警又查处一辆小型面包车涉嫌非法改装。经查,车主将后排座椅全部卸掉,腾出空间装货。执勤交警对车辆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依法作出处罚。
交警提醒,车辆座位被拆除后,其重心会前移,在行驶中遇到紧急情况极易发生后轴侧滑,引发事故。正规厢式货车的驾驶室与货物间有隔离,但车辆改装后,驾驶员与货物之间没有安全隔挡,如果车辆紧急刹车或加速,车后货物可能会出现惯性冲击,不但危及乘坐人员安全,还极易造成交通事故。人货混装危害大,行车时会影响驾驶员的视线,产生视线盲点,极易发生事故,“人货混装”不可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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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安瑞